关于申报2022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 骨干人员资助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 (一)2022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协同倍增企业。 (二)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视同“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认定为省“专精特新”企业的,视同协同倍增企业。 二、工作要求 (一)各园区、镇(街)倍增办应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做好申报指导工作,并按时将企业申报资料纸质件汇总上报至市倍增办。 (二)企业应于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工作,逾期不报将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三、申报时间 受理时段:全天24小时。 申报时间:2022年6月27日—7月12日。
2022
06月 -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