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2年中堂镇企业高质量发展及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对通过市镇审核省受理,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流程的,给予奖励2万元;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3万元。
2022
06月 - 16日
对通过市镇审核省受理,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流程的,给予奖励2万元;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3万元。
2022
06月 - 16日经企业申报、镇街初审、项目形式审查等工作流程,广东悠派智能展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663家申报企业通过前置性审核。根据《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2022
06月 - 15日现将广东省2022年第三批入库的639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2022
06月 - 15日我局将于近期向轮趣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等154家企业(奖励1085万元)、东莞市尚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75家特色载体内高企(奖励750万元)、20家辅导机构(奖励221万元)和20家科研载体(奖励2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奖励,金额合计2256万元(详见附件)
2022
06月 - 14日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1〕174号)规定,经市倍增办与有关单位核实,确定2021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倍增奖励项目21项,现将拟奖励项目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2022
06月 - 14日(一)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二)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奖励范围的单位;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五)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六)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七)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八)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家或省级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
2022
06月 - 14日根据《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0〕293号)有关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传统产业自动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等工作流程,明门(中国)幼童用品有限公司等61家申报单位通过前置性审核(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根据《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2022
06月 -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