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 2.属于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卡脖子”关键技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经工业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3.近三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全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高新技术企业。 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上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年以上,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6.已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开展项目博士后工作,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022
04月 - 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