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东莞市倍增企业的通知
(一)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软件类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二)协同倍增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2023
03月 - 04日
(一)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软件类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二)协同倍增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2023
03月 - 04日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地市部分)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3号)文件,现对我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予以公示。
2023
02月 - 28日现认定广东省产业数字化转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877家工程中心为2022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
02月 - 22日(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随机抽取专家,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2023
02月 - 22日对2022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1年小升规后2022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
2023
02月 - 21日现认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为2022年东莞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请你们切实加强自身的管理,找准发展定位,强化核心能力建设,赋能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
2023
02月 - 20日1.信息填报。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事项“办理入口”按钮,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企业自评。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扫描件单页。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2023
02月 -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