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受理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023年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和高素质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能提供较强的工程化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行业技术服务等。
2023
03月 - 23日
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和高素质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能提供较强的工程化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行业技术服务等。
2023
03月 - 23日我市通过融资租赁直租方式购入生产设备的工业企业,按最高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的5%给予一年期贴息。单个企业每年列入贴息的融资额不少于500万元且不高于1500万元,企业年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75万元且不超过企业实际发生利息。
2023
03月 - 23日鼓励重点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年工业产值(或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对其2023年全年工业产值(或销售收入)同比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且不超过同期该企业市镇两级地方财政贡献同比增量。(实施科室: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
2023
03月 - 22日我局开展了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项目的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资质审核等程序,现将《2022 年省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2023
03月 - 14日现将广东省2023年第一批419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2023
03月 - 09日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2023
03月 - 07日(一)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软件类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二)协同倍增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2023
03月 - 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