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第一批)拟认定项目的公示
根据《东莞市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管理办法》(东科〔2021〕57号)的规定,经过形式审查、专家审核等程序,现对2022年度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第一批)拟认定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2022
07月 - 09日
根据《东莞市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管理办法》(东科〔2021〕57号)的规定,经过形式审查、专家审核等程序,现对2022年度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第一批)拟认定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2022
07月 - 09日1、2022 年 “新升规”奖励 —— 10 万 2、2021 年“新升规”在2022年实现产值(或销售收入)正增长 奖励 —— 5 万; 3、2022 年工业总产值(或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1亿 及 以上 —— 最高资助 300 万(按增量部分 5‰ 资助); 4、技术改造 投资额 700 万以上最高奖励 —— 5000 万(按 20% 资助);
2022
07月 - 07日(一)建立梯度培育体系。聚焦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的优质中小企业,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建立国家、省、市三级梯度培育体系,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00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60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0家以上。
2022
07月 - 07日一、申报对象 在惠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惠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2021年度实现工业增加值年增长超20%(含)、增加值率不低于当年同行业水平且工业总产值首次达10 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工业企业。
2022
07月 - 06日一、评价范围 获评为第五批和第六批惠州市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2022
07月 - 06日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对113家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进行补助,现将拟补助名单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补助名单有异议,请在2022年7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但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和有效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2022
07月 - 05日我局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经企业申报,申报对象资格审核,现对入库申报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2022
07月 - 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