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镇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奖励(第二、三批)和通过奖励的通知
(一)拟对2021年高企认定第二、三批次申报企业每家拨2万元申报奖励, (二)拟对通过2021年高企认定的企业每家拨付1万元(重新认定)或2万元(首次认定)的通过奖励。 (三)企业经营情况为搬迁、停产、注销等异常情况的将不予奖励;企业该填报的相关报表,如未填报的也将不予奖励。
2022
10月 - 18日
(一)拟对2021年高企认定第二、三批次申报企业每家拨2万元申报奖励, (二)拟对通过2021年高企认定的企业每家拨付1万元(重新认定)或2万元(首次认定)的通过奖励。 (三)企业经营情况为搬迁、停产、注销等异常情况的将不予奖励;企业该填报的相关报表,如未填报的也将不予奖励。
2022
10月 - 18日第七条 申报新型研发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注册运营满一年以上。 (二)具有明确功能定位,主要从事前沿技术研究、产业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技术服务、创办科技企业等工作。
2022
10月 - 17日对2022年国家新认定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企业名单见粤工信融资函〔2022〕43号)。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1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2022
10月 - 12日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2022
10月 - 12日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22
10月 - 12日公示日期: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向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反映或投诉。投诉应提交标注实名(公司名称及盖章或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的异议书及支持异议的证据。
2022
10月 - 10日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 号),市工信局印发《关于组织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的通知》(东工信函〔2022〕7号),组织2022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申报,经有关审核程序拟定了资金使用计划,现予以公示。
2022
09月 -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