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2022年8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
根据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 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2022
09月 - 14日
根据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 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2022
09月 - 14日(一)在惠州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创新水平;
2022
09月 - 09日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完成了2021年度创新型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和瞪羚企业)遴选工作,现将创新型企业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创新型企业拟认定名单有异议的,可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和有效证据,否则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2022
09月 - 09日喜报!睿展申报的 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网络评审全数通过!通过率100%
2022
09月 - 06日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一季度制造业企业营收增量奖励项目的通知》(东工信函〔2022〕96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一季度制造业企业营收增量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远上科技有限公司等1518家企业,符合2022年一季度制造业企业营收增量奖励项目有关要求,安排资助资金共4952.78万元。
2022
09月 - 05日专项资金对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按市财政资助标准1: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配套支持,每家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其中对经我镇审核推荐申报高企认定,且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受理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万元申报奖励;对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再给予不超过1万元认定奖励。
2022
09月 - 03日A:用于科研的相关仪器设备、软件等资产500万元以上。 B:上年度机构收入5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占比不少于20%。 C:上年度承担研发项目2个以上,或相关研发项目经费300万元以上。 D:近3年内从本单位外转移转化2个以上科技成果,并取得100万元以上的经济效益。
2022
09月 - 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