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第3批麻涌镇建设东莞市创新强镇项目资金的通知
1、在麻涌镇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2、在东莞市有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合法经营并在我市从事科技服务的有关机构,不包括分支机构(此申请对象仅适用于“科技服务建设专项中”的科技机构服务奖励)。
2022
07月 - 23日
1、在麻涌镇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2、在东莞市有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合法经营并在我市从事科技服务的有关机构,不包括分支机构(此申请对象仅适用于“科技服务建设专项中”的科技机构服务奖励)。
2022
07月 - 23日支持企业稳定生产。支持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不断扩大产能,按照企业2022年(分两个核算期进行奖补:1-5月、1-11月)每个核算期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三档给予奖励。其中,营业收入累计同比增长等于或超过10%但未达15%的,给予每家企业2000元奖励、给予该企业统计员200元劳务补贴;累计同比增长等于或超过15%但未达20%的,给予每家企业6000元奖励、给予该企业统计员500元劳务补贴;累计同比增长等于或超过20%的,给予每家企业10000元奖励、给予该企业统计员600元劳务补贴。〔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局、党政综合办(统计办)〕
2022
07月 - 23日一、申报对象 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022
07月 - 21日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要求,经公示通过,现将广东省2022年第四批入库的803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2022
07月 - 20日根据有关部门最新反馈的意见,结合资金预算安排,我局对2021年度市传统产业自动化改造项目资助计划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资助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2日。
2022
07月 - 19日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初创企业(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022
07月 - 12日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 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2022
07月 -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