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要求的装备产品, 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 原则上按单台(套) 装备售价( 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 30%给予奖励, 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 900万元/套,单台装备、 单批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台(批)。
2021
12月 - 24日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要求的装备产品, 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 原则上按单台(套) 装备售价( 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 30%给予奖励, 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 900万元/套,单台装备、 单批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台(批)。
2021
12月 - 24日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号)精神,我局组织202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企业股份制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将“专精特新”企业股份制改造项目合计24.92万元资助广东博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请受资助单位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向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反馈。
2021
12月 - 22日一、受理时间 (一)申报单位填报材料:常年均可填报; (二)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每年2月、8月1日-20日; (三)纸质材料受理:每年2月、8月25日前。
2021
12月 - 21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3006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021
12月 - 21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第二批5815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021
12月 - 21日根据《东莞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申报指南》的有关规定,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对2021年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经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共有17家单位符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认定条件,现将2021年东莞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
2021
12月 - 18日为贯彻落实《谢岗镇进一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修订版)》(谢府办〔2020〕33号)文件精神,扶持我镇非公经济企业稳步发展,经过印发申报通知、项目申报、征求部门意见等流程,东莞市宏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等合计拨付134家企业和101位个人(详见附件)符合申报要求,参照有关规定,现将拟拨付企业名单公示。
2021
12月 -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