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莞市工业企业两化融合应用项目登记通知
(一)登记企业为工业企业。在2020年12月31日前成立,并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含水、电、燃气等生产及供应企业; (二)企业登录网站开展登记(须按要求注册并提交注册信息); (三)项目登记平台开放期间,企业可随时更新项目建设状态直至完工;已完工项目须及时在平台中勾选“已完工”选项,同时上传验收文件并提交。项目提交后,相关信息将不能更改;未提交的项目将无法进入申报环节。 (四)项目登记平台开放时间为本通知印发当日至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7:30。
2022
03月 - 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