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拨付368.55万 · 2020年融资租赁补助项目(融资租赁贴息)资金资助计划
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票据审核,完成了2020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融资租赁补助项目(融资租赁贴息)第三期资金的审核工作,现对东莞市华庄电子有限公司等14个项目第三期利息进行资助,本期共拨付368.55万元,详见附件。
2021
11月 - 26日
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票据审核,完成了2020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融资租赁补助项目(融资租赁贴息)第三期资金的审核工作,现对东莞市华庄电子有限公司等14个项目第三期利息进行资助,本期共拨付368.55万元,详见附件。
2021
11月 - 26日根据《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修订<东城街道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城府〔2020〕32号)第五条:“对在东城街道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并成功推荐进入广东省科技厅评审环节的企业,一次性补助3万元”,现拟对我街道242家2021年东城街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企业,每家给予3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奖励,现将拟资助名单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若对资助名单有异议,可在自公布之日起4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城街道创新驱动办提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有效证据,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2021
11月 - 25日1、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3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6万元奖励。 2、非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8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规模以上企业是指已在统计部门纳统且填报规上报表的企业)
2021
11月 - 24日根据《高埗镇“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高府办[2018]19号)及《高埗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资助实施细则》(高府办[2018]13号)文件精神,我镇组织了2020年度高埗镇“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及试点企业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经过企业申报、资质审核、额度审定等工作流程,现将拟奖励企业名单及骨干人才名单予以公示
2021
11月 - 24日根据《东莞市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科〔2021〕87号)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及部门征求意见,拟对665家符合本次补助要求的企业予以资助,现进行公示。
2021
11月 - 23日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市工信局组织开展了第一批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经审核,拟定了第一批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现予以公示。
2021
11月 - 19日2021年企业研发市级财政补助拟补助企业575家,补助金额共2244.2万元,核算标准为:研发支出费用1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照4‰予以补助;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2‰予以补助,每家企业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021
11月 -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