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东城街道瞪羚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净利率不低于5%或毛利率不低于10%,近两年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0。
2023
08月 - 22日
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净利率不低于5%或毛利率不低于10%,近两年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0。
2023
08月 - 22日1. 支持企业上规上限。对首次实现月度上规纳统、年度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对首次实现上规上限的服务业企业、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首次实现上限的个体户,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2. 支持企业实施倍增计划。对首次被认定为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 支持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万元。
2023
08月 - 18日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上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地市审核、抽查等程序,7380家企业通过认定(名单附后)
2023
08月 - 15日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2023
08月 - 11日初创企业需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3
08月 - 11日东莞市装备制造企业自主研发制造的装备产品,须具有自主授权发明专利,符合《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详见附件2,已入库项目不再组织入库)要求,并在市场实现销售。
2023
08月 - 08日以清洁生产企业、绿色低碳示范企业、减污降碳突出贡献企业、循环经济工业园及低碳工业园等为重点,推荐具备绿色创建基础和条件的企业、园区储备进入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培育库,协助开展梯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的培育及创建活动,加快形成梯级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发展的良好格局。请各园区、镇(街)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导企业、园区对照评价标准,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对已达到创建标准的单位要及时报送我局。
2023
08月 - 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