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一次性创业资助公示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初创企业(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022
12月 - 13日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初创企业(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022
12月 - 13日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022
12月 - 13日根据《大岭山镇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岭府〔2022〕14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规上工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按有关工作流程,共53家企业列入资助计划。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资助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2022
12月 - 07日以上名单将从2022年12月6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止,在东城街道政府网上公示5天。
2022
12月 - 07日(一)市技改项目资助标准: 1.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10%予以事后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奖励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等因素确定。 2.按照申报企业营业收入等因素对项目实施差别化分档资助,推动市技改项目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2
12月 - 06日我办于2022年组织受理并审核了2021年东城街道创新驱动扶持奖励项目,现将拟资助名单向社会公示。 任何单位若对资助名单有异议,可在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城街道创新驱动办提出。
2022
12月 - 06日经网上申报、资格审查、形式审查等工作程序,结合2022年预算情况,现将《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项目拟资助计划(第一期)》(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2022
11月 -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