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人工智能软件开发奖励项目的预通知

日期:2025-07-03
发布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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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人工智能软件开发奖励项目的预通知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加速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应用,提升工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根据《关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5〕1号)文件,拟组织申报2025年人工智能软件开发奖励项目,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软信企业开发问答机器人、语音合成工具、图片视频生成工具等人工智能软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企业是规上软信企业,即申报企业已升规纳统,且行业属性属于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6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65)。

      (三)每家申报单位限报一个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申报项目限包含一款符合支持方向的人工智能软件。

      (四)申报企业对其申报的人工智能软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的人工智能软件具备较好的技术先进性,具有示范推广意义。

      (五)申报的人工智能软件在2025年1月1日至截止申报时间期间已实现且实际到账销售收入不少于400万元。

      (六)申报企业不存在《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3〕2号)不予资助的情形。

      (七)申报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资助标准

       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择优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资助。

       市工信局可根据年度预算规模,结合项目库储备情况,对资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制定资金使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