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东莞市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4-02
发布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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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号)的有关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成长规模分档次予以奖励。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企业登录网站注册后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请资助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我市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业务收入占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达30%,已纳入国家统计局在库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6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65)统计范围,或已纳入国家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

(三)自2019年以来,企业营业收入在2021年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或1亿元。其中,嵌入式系统软件企业2021年营收应不低于5000万元

(四)申报企业或项目不存在相关文件所规定的市级财政资金不予资助的情况。

 

 

资助方式与标准

 

(一)一般资助标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其2021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实行补差额原则奖励,每家企业各档次合计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二)倍增软企资助标准。依据《“倍增计划”专项资金资助目录》精神,企业是2022年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纳入国家统计局在库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符合前述申报条件,2021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实行补差额原则奖励,每家企业各档次合计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三)择优择先拨付。市工信局综合考虑年度预算规模及项目库储备情况,在上述项目范围内,可按统计数据贡献、新增营收额排名等确定最终企业资助数量、奖励比例,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整体预算用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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