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10-09
发布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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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方案》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指导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科技厅制定了《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方案适用于2023年度评审工作,此前印发的关于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有关文件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一、评审组织 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相关规则制定和评审活动的 组织、服务与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 会和省科学技术奖监督委员会,分别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监督工作。 

 

二、奖种设置 省科学技术奖分七类,分别为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 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 果推广奖。 

(一)突出贡献奖。授予在本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 科技创新强省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个人。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爱国敬业,品德高尚,坚守科研诚信,模范恪守科研道德准 则;

  2. 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为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 会发展等作出重大贡献。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基础研究、应用 基础研究等)、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 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高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创造巨大经 济效益、社会效益;

  3. 已培养一批杰出人才,建成有影响力的科研团队;

  4. 得到国内外科技界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二)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 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自然科学奖 注重前瞻性、理论性,强调从国家长远需求出发,在新发现、新 原理、新方法方面的独创性贡献。前款所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2.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3.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三)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 方法、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技术发明奖 注重原创性、实用性,强调重大技术发明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 需求出发,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 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方面的成效。对来自企业,有助于 打造“专精特新”企业的重大技术发明成果重点关注并予以倾斜。 前款所称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2.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和技术价值,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且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四)科技进步奖。授予完成、应用、普及创新性科学技术 成果,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或者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做 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科技进步奖注重创新性、效益性或者 普惠性,强调从国家急迫需要出发,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 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和区域发展重大科技问题,特别是关 键核心技术突破上的贡献和成效,对企业牵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重点关注并予以倾斜。前款所称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2.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改善民生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科普类成果应当是在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 学方法、普及科技知识、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做出重大贡献、产生显著社会效益的原创成果,包括科普作品、 科普项目及科普理论研究等。 

 

(五)科技合作奖。授予围绕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对本省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的境外个人、组织:

1.同本省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

2.向本省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 

3.为本省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 

 

(六)青年科技创新奖。授予在科学研究中做出重大科学发 现,推动相关学科发展,或者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 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的青年科研人员。青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坚定爱国之心,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担当作为,品德高 尚,坚守科研诚信,恪守科研道德准则; 

2.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重要原创 性成果,对学科或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和影响;或开展应用 技术研究,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取得创新性突破,实现产业化, 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3.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3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七)科技成果推广奖。授予将优秀科学技术成果大规模推 广应用于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促进本省区域协调发展的个人、组织。主要奖励由粤东西北地区 个人、组织牵头完成或在粤东西北地区推广应用的优秀科学技术 成果。前款所称优秀科学技术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2.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3.经推广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三、等级、数量及奖金标准 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 奖不分等级。突出贡献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单项奖金金额300 万元,其中100万元奖励个人,200万元用于资助获奖者主持的自 主创新活动。科技合作奖授奖总数不超过5项,青年科技创新奖授 奖人数不超过25名,科技成果推广奖授奖总数不超过25项,科技 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单项奖金金额均为30 万元。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原则上分别设立一等 奖、二等奖2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 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上述三类奖种,特等 奖授奖总数不超过3项,单项奖金金额100万元;一等奖授奖总数 不超过50项,单项奖金金额50万元;二等奖授奖总数不超过125项, 单项奖金金额30万元。省财政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个人或者组织作为第一完成人或 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给予配套奖励(国际科技 合作奖获得者给予30万元的奖励)

  

附件: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方案